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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咨询内容

咨询情况
标题 关于契税补贴申请时间是否可适当延期的申请
咨询人 @Model.Name.CutText(2, "")** 咨询日期 2025-03-11 11:00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契税补贴申请是否可适当延期,本人在2024-12-9日缴纳契税,在2025-3-10周一前往江阳区住建窗口缴纳契税申请,刚刚超过90天一天,过期日在非工作日,契税补贴本以补贴购房者买房为目的,促进购房积极性,现已发生购房实时且满足申领条件能否适当延期,且宣传不足,从"泸州发布"等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到为消费券使用时间为90天,出现一部分在2024年9月10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并缴纳了契税达到申领条件的购房者因出现信息差而未能领取到消费券(缴纳完税证明后超过90天递交申请),对于出现的这种情况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确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实际办事中遇到的情况。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江阳区住建局 办结日期 2025-03-1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江阳区住建局回复如下:经核实,根据《购房契税发放消费券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江住建函〔2024〕179号)第五条“(一)购房人缴纳契税,开具完税证明后90日内,凭借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登记表、契税完税证明,向房源所在区政务中心有关窗口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您契税补贴资料已过办理期,与文件规定不符,不在受理范围内。如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电话:0830-3123787。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办理方式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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