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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四川鑫云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来源:市工程质量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4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鑫云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332号)文件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于2024年1月22日在“泸州住建”官网上发布《市工程质量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并转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76号),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各企业,要求注册地在泸州市行政区域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上报。截至3月11日,你公司逾期仍未按要求完成上报工作,违反了《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泸住建发〔2022〕84号)有关规定。

根据《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附《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第39条“不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报表等资料的”之规定,对四川鑫云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记扣分值1分。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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